▲ 港人努力工作為的只是生活,以及應付退休後的開支。而目前港人的退休保障主要是依靠強積金或公積金,儲下未來錢。
港人每月營營役役工作,為的只是生活,以及應付退休後的開支。而目前港人的退休保障主要是依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俗稱強積金,MPF),或職業退休計劃(俗稱公積金,ORSO)。立法會上周通過《2019職業退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加強積金局權力規管公積金,同時將獲豁免計劃的申請門檻提高,並在今(26日)正式生效。各大企業申請公積金計劃時,又應該要留意哪些事項?
>>>【科技人才】疫情加速企業數碼轉型 港IBM推P-TECH計劃育才
積金局總經理(產品規管)余盛名接受訪問時透露,過往企業註冊公積金計劃時,一直採用登記機制,積金局處於被動角色,未能進行全面監管,「早前有消息指,有個別公積金計劃或有機會正被不當使用,如有跨國成員及投資者在外地參與外國退休計劃,同時亦在港參加公積金計劃,或出現違規情況。」但他強調,目前疑似個案僅有數宗,而且處於調查狀態,未有確實證據。
為杜絕未來有企業嘗試不當地將公積金計劃用作投資工具,積金局決定修定條例草案,將監管職權擴大,令條文更加清晰。積金局已修改條例中「職業退休計劃」的定義,並在條例中加入一系列措施,以確公積金成員屬合資格人士。
余提醒,由今起的新註冊或獲豁免計劃申請,企業申請人須提交相關適用的聲明,包括:律師、核數師和僱主聲明,確認計劃符合實質僱傭關係的原則,即必須尋找第三方清楚證實僱傭關係,以及提交成員資料等。但他強調,當局並不會要求公司提交員工最私密的資訊,如身分證號碼及地址等。
積金局權力增 豁免計劃門檻提升
為持續進行全面監管,余盛名也提到在修例後,積金局要求所有參加公積金計劃的僱主向處長提交周年聲明,每年申報計劃符合實質僱傭關係的原則。而且現時積金局加強查察和調查權力,新增的權力與積金局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的權力相若,即如若收到消息指有疑似不法行為出現,當局就可要求僱主或自僱人士在指明限期內向該局出示記錄,以確保他們遵守法例的規定。當僱主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要求,即會採取行動。
今次修例後,豁免計劃的申請門檻也提升。余表示:「有消息傳出,有企業嘗試利用跨國員工人數漏洞申請豁免計劃,因此決定取消計劃成員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的人數不超過10%或50人的寬鬆條件。」不過余又澄清,條例正式生效後,現存的計畫成員並不會取消資格,將會繼續保留;但在法例生效後,他們同樣要每年提交周年聲明及報告,若發現違反要求,就會取消資格並採取相應行動。
記者:曾曉汶
June 26, 2020 at 09:00AM
https://ift.tt/2ZabBRJ
【積金局修例】職業退休計劃加強監管企業注意新要求! - 香港經濟日報- 即時新聞頻道- 商業 - 香港經濟日報 - 即時新聞
https://ift.tt/3hCOwzu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