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重打擊經濟,打工仔或老闆級同受災。稅務局今天公布,即日起發出2019/2020課稅年度的稅單,因財政困難而未能依時清繳稅款的納稅人,可在稅單繳稅期限日前申請分期繳稅。
稅務局發言人表示,獲稅務局批准分期繳付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間發出的2019/20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如能依期繳交所有分期款項,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計的1年為上限。
發言人續稱,如納稅人有需要申請分期繳稅,可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所須佐證資料及文件交回稅務局,詳情可參閱稅務局網頁,如需進一步資料,可致電查詢熱綫187 8033;而上述的支援措施,不適用於須在離港前清繳稅款的人士,以及繳納物業稅的納稅人。
撰文︰蔡淑儀
責任編輯︰梁偉澄
August 12, 2020 at 05:3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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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注意】稅局今起發出稅單可申豁免分期繳稅附加費- 晴報- 時事- 要聞 - 晴報 Sky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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